国会(议会)

瑞士的议会由两院组成,即国民院和联邦院。国民院代表国民,联邦院则代表各州利益。两院共有246名议员,任期四年,均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。国民院采用比例代表制,联邦院采用多数代表制。

国会是联邦的立法机构。它由两院组成,即国民院和联邦院。两院拥有同等权责,但分别有不同的会议周期。在瑞士,这种会议周期又被称为国会例会。

国民院

国民院又称“大院”,代表国民。它由200名议员组成,任期四年。国民院的席位按各州的人口比例分配。每州平均大约每四万居民有权获得国民院的一个席位。

宪法保证每个州至少获得一个席位,哪怕其人口不足四万人。外阿彭策尔、内阿彭策尔、上瓦尔登、下瓦尔登、乌里和格拉鲁斯州各有一名国民院议员。而人口最多的苏黎世州则向位于首都伯尔尼的国会选派出35名国民院议员。这些议员是通过比例代表制选举产生的。

联邦院

联邦院又称“小院”,代表各州利益。它由46名议员组成,任期四年,也同样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,但采用的是多数代表制。每个州不论人口多寡,都选举两名联邦院议员。不过以下六个半州是例外:外阿彭策尔、内阿彭策尔、上瓦尔登、下瓦尔登、巴塞尔城市和巴塞尔乡村,都仅享有联邦院的一个席位。

联邦院的议员虽然代表各州利益,但他们在行事时并不接受州政府或州议会的任何指令。

权责和工作方式

国民院和联邦院每年分别举行四轮会议,每轮为期三周。两院决定对宪法的修订内容,然后交付全民公决。此外,两院还颁布新的法律,修订既有的法律,或者取缔某一法律。

国会两院联合大会是由国民院和联邦院共同召开的大会,每年至少举行一次,一般在十二月举行。联合大会主要负责选举联邦委员会和联邦最高法院的成员。

国会实行兼职议会制度(或称半职业议会制度),大部分议员都同时从事另外一种职业。瑞士国会中的议员平均将其工作时间的60%投入到议会工作中。